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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室內的定義與適用範圍

  首先應該確定室內的定義。戰前所使用的與“室內”相當的定義是“室內裝飾”一詞,現在則衍生出“室內設計”、“室內規劃”、“室內配置”等詞彙,形成了各自獨立的概念。日本在這個學科中最早的專著是明治時代的《室內裝飾法》一書。此書敘述了以日式住宅為物件的室內陳設方法,後半部則敘述了從一月到十二月間各月的室內裝飾做法。

  從大正期到昭和初期由於出現了西式住宅,所以出版了西式室內裝飾的書。木檜恕一、森穀延雄、野村茂治等人的著作即是。另一方面,“木材工藝”這一詞彙仍在廣泛使用。這是以傢俱設計和生產技術為中心的內容,比起室內裝飾來更加廣泛普及。當時,與空間構成技術相比,對單件用品的生產技術要求更為強烈。

  “室內”一詞被廣泛採用是在戰後。最初這個詞是指窗簾、地毯生產業的製品。按今天這樣的概念初次使用,是在1965年後半期的事。其歷史是很短的,正如前言中所敘述的那樣。

  所謂室內,是指建築的內部空間。現在“室內”一詞的意義應該理解為既指單純的空間,也指從前述的室內裝飾發展而來的規劃、設計的內容。以下簡單闡述一下這一技術產生的過程。

  歐洲建築物的主流是石結構建築,其後逐漸過渡到磚結構、混凝土結構。根據這種材料和結構,其建築主體的建造技術和室內裝飾的技術,因性質不同、耐久年限不同,所以,由最初的一個建築師設計從內到外的整個建築而漸漸分離開來。當時構成室內裝飾重點的是雕刻、織物、繪畫、傢俱、裝飾品等等。室內裝飾從建築中獨立出來,發生在巴羅克到洛可哥時期(16001700年),這是因為這一時期裝飾室內的工作大量增加的緣故。

  由於日本傳統的建築物是木結構的,主體結構本身即構成室內空間。室內裝飾技術傳入日本以後,西方風格的室內裝飾實際應用於日本,是建成西式建築物以後的事。那種以傢俱為中心陳設裝飾內部空間的技術,逐漸從公共空間擴展到住宅領域。
  2、住宅政策與居住政策

  對習慣于傳統的日式住宅生活的日本人來說,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引進的椅子式的生活方式,給居住形式帶來了巨大的變革。引申來說,也極大地改變了“室內”應有的狀態。首先,從住宅公團建設把就餐室與臥室分開的”食寢分離型”住宅開始,以此為契機使用椅子的生活作為極其普通的生活方式普及開來。

  隨著這種生活方式向現代化、多樣化的轉變,專門從事傢俱設計的設計師成為社會的需求。其設計物件也逐漸從單純的傢俱設計擴展到居住空間的全部,因而產生了與建築設計相輔相成的室內設計師。即使從建築的角度來講,一個建築師已經難以勝任從外到內整幢建築的設計,從而發展成為與室內設計師協作完成的合作形式。因此,室內規劃的研究取得了很大進展,基礎性的資料逐漸整理齊備。作為其代表性內容之一的是人體工學,根據它的原理,明確了不易產生疲勞的椅子之類安全傢俱的設計做法等等。

  以上敘述的是關於設計方面的內容,從其他諸如製作技術方面來看,還會有以下的問題。隨著住宅產業的發展,室內配件的工業化進程也加快了。因此,歷來是建築組成部分的浴室、廚房、盥洗室,現在作為住宅配件在市場販賣。與此同時,施工的技術也發生了很大的變化。在這樣的背景之下,展望今後室內應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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